女姓宣教

圣经中有几位女性在宣教和属灵领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米利暗作为摩西和亚伦的姐姐,担任先知、敬拜音乐家和民族领袖的角色,神后来通过先知们提及他赐给以色列的这位民族领袖米利暗的恩赐[1]。底波拉是神的女先知,也是以色列唯一有名字记载的女士师[1];她以士师和军事指挥官的身份领导以色列人,经文称她为”以色列之母”[2]。

户勒达是女先知,她是耶和华话语的传递者,在约西亚复兴初期向他传达神的信息,这一点尤为显著,因为她与耶利米和西番雅同时代,在这种情况下神选择通过一位女性说话[1]。

在新约中,腓力的女儿们、非比、百基拉、犹尼亚、特吕法娜、特吕弗撒、波斯、友阿迪和循都基等女性被释放了文化对其公开事工的限制,这些女性标志着约珥预言的开始应验——那日男女都要成为圣灵浇灌的工具[1]。其中,百基拉是一位基督徒宣教士,与丈夫亚居拉一起是早期教会的领袖[3]。

这些女性的事迹表明,尽管在男性主导的文化背景下,神仍然赋予女性先知、领袖和宣教士的角色,使她们在属灵事工中担当重要使命。

[1] Walter A. Elwell和Barry J. Beitzel, 〈Woman, Doctrine Of〉, 於 Baker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(Grand Rapids, MI: Baker Book House, 1988), 2:2157–2158。
[2] Renate Viveen Hood, 〈聖經中的婦女〉, 於 萊克姆聖經辭典, 编 John D. Barry (Bellingham, WA: 萊克姆出版社, 2020).
[3] Jeremy Thompson, 编, 圣经人物、地点、物体、以及事件的资源列表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0).

宗教改革后,教会对女性事工的限制反而促成了女性宣教的兴起。由于许多地区存在男女隔离的社会习俗,女性宣教士成为接触当地女性信徒的必要人选,这为被限制在家庭范围内的女性提供了公开事奉的机会。1861年”美洲妇女联合差会”的成立标志着有组织的女性宣教运动的开始。[1]

从17世纪开始,随着新教的传播,妇女开始争取宣教和公开事工的权利,尽管许多人因此遭遇迫害和暴力。宗教复兴运动为女性提供了更多领导机会,19世纪的传教运动主要由基督徒妇女推动。[2]在近代宣教史中,若将宣教士的妻子计入,女性宣教士的人数实际上超过了男性。[1]

在海外宣教领域,妇女通常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权限,许多人承担了讲道任务。卫斯理圣洁运动产生了大量女传教士,并倡导女性的公开事工。[2]早期教会中,女性不仅参与宣教工作,还担任教会领袖和执事的角色。[3]这一历史进程表明,对女性事工的实际需要往往突破了神学上的保留态度,使女性在宣教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
[1] 曾錫華, 〈普世差傳二千年〉, 於 21世紀基督徒裝備100課, 编 周建華;蔡盛勇 (香港: 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, 2014), 406。
[2] Jessica Parks, 〈许多新教宗派都确立了女性的圣职制度〉, 於 教会历史主题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[3] 李日堂, 系統神學︰基督論, 编 郭文池, 鮑會園牧師神學叢書出版基金 (香港: 宣道出版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文字部, 2016), 226–227。

近代妇女宣教运动在19世纪中期开始蓬勃发展,涌现出许多杰出人物。1861年”美洲妇女联合差会”的成立标志着有组织的妇女宣教运动的开始[1],这为被限制在家庭范围内的女性打开了事奉的大门。

在不同宗派中,女性宣教士各展其才。菲比·帕尔默是美国卫理公会宣教士和传教士,衛斯理聖潔運動的創始人,她建立家庭祈禱會,讓婦女在那裡講道,並倡導女性講道[2]。賈瑞娜·李是非洲衛理公會的第一位女傳教士,儘管她從未被按立,但她是衛斯理聖潔運動的支持者,其自傳講述了她傳福音的呼召[2]。阿曼達·貝里·史密斯是非洲衛理公會聖公會傳教士和宣教士,在印度和非洲從事傳教工作[2]。

在圣公会和浸信会中也有突破性的人物。李添爱是中国圣公会神父,第一位在圣公会按立的女性[3]。哈里特·利弗莫尔是美国公理会巡回传教士,是十九世纪美国最著名的女传教士之一,曾被邀请在1827年在国会讲道[3]。

衛斯理的聖潔運動及追求屬靈進深的奮興運動,對當時提升及鼓勵婦女參與公開事奉有極大的幫助[1]。这些女性宣教士突破了传统限制,在海内外建立教会、传播福音,为近代宣教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

[1] 曾錫華, 〈普世差傳二千年〉, 於 21世紀基督徒裝備100課, 编 周建華;蔡盛勇 (香港: 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, 2014), 406。
[2] Jessica Parks, 〈許多新教宗派都確立了女性的聖職制度〉, 於 教會歷史主題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[3] Jessica Parks, 〈许多新教宗派都确立了女性的圣职制度〉, 於 教会历史主题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
女性宣教面临的挑战:

既来自外部的社会与文化阻力,也来自教会内部的神学与制度限制。

社会与文化障碍

从17世纪开始,随着新教的传播,妇女开始倡导传教和参与公开事工的权利,但许多承担讲道和牧养角色的妇女面临迫害、监禁和暴力[1]。这种对抗性的社会环境对女性宣教士构成了严重的人身威胁。即使在海外宣教领域,虽然妇女通常获得更多自由和更少的限制,许多人承担了讲道的任务[1],但这种相对自由仍然是有条件的,取决于特定的地理和文化背景。

教会内部的神学争议

更深层的挑战来自教会内部对女性角色的神学解释。提摩太前书中要求妇女安静学习的吩咐仍引起不少争论,一些认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接受圣职的宗派里,女性能否担任牧职工作仍引起许多争论[2]。有些教会仍强烈反对女性活跃于讲道的职事及接受圣职,而这些教会通常都是非常重视圣经的”字面教导”[2]。

制度性的排斥

虽然妇女被剥夺了教职,但她继续在教会中各方面的事奉[3],这反映了一种矛盾现象:女性的实际贡献与官方的制度认可之间存在巨大落差。直到近代,第一个被按立为女牧师的是安东纳布朗(1853年),在福音派的教会中,对于按立女牧师这一点至今仍有争辩[3]。

这些挑战表明,女性宣教的进展并非来自制度的主动开放,而是源于属灵需要的现实压力与个人信仰的坚持。

[1] Jessica Parks, 〈许多新教宗派都确立了女性的圣职制度〉, 於 教会历史主题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[2] I. Howard Marshall, 〈提摩太前書(1 Timothy, Book of)〉, 於 神学释经词典, 编译 范胡泽 (香港: 汉语圣经协会, 2015), 759。
[3] 王瑞珍等, 编, 〈Women in the Church〉, 於 《英漢》神學名詞辭典 (台北市: 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, 1998), 709。

圣经中女性宣教的作用与使命:

具有多层面的意义,既体现了属灵的平等地位,也展现了实际事奉中的多元角色。

属灵平等与使命基础

在与神的关系中,女性被置于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上,并且在新约中以门徒的身份出现[1]。这种根本的属灵平等为女性参与宣教奠定了神学基础。圣经并未限制女性分享福音,宣教的劝勉针对所有跟随耶稣基督的人[2]。

多元的事奉角色

女性在圣经中担当了各种领导角色:作为以色列敬拜中的领唱者、女先知、女执事,以及使徒的资助者[1]。保罗书信及使徒行传中记载了作教会领袖的女性,以及婦女參與宣教工作[3],这表明女性在早期教会中的事奉范围相当广泛。

宣教事奉的具体形式

圣经描述女性在宣教工作中担任多种关键角色,包括教导其他女性、投身祷告生活,以及运用圣灵的恩赐和果子[2]。这些角色虽然与某些教会领导职位有所区别,但在宣教的实际工作中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
使命的整体性

宣教源自主的大使命,是教会重要的事奉,跟文化的关系也密切,因为福音進到每個群體皆具轉化作用,最終更要改變人的生命[4]。女性宣教正是这一转化使命的重要参与者,她们通过多种形式的事奉,将福音的改造大能传递到各个社群与文化中。

[1] Isaac Blois, 〈Women〉, 於 莱克姆神学词汇精选 Lexham Theological Wordbook, Lexham Bible Reference Series (US: 载道出版社 (Zaidao Press), 不详).
[2] Got Questions Ministries, Got Questions? Bible Questions Answered (Bellingham, WA: Logos Bible Software, 2002–2013).
[3] 李日堂, 系統神學︰基督論, 编 郭文池, 鮑會園牧師神學叢書出版基金 (香港: 宣道出版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文字部, 2016), 226–227。
[4] 李日堂, 系統神學︰教會論, 编 郭文池, 鮑會園牧師神學叢書出版基金 (香港: 宣道出版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文字部, 2012), 265。

圣经中女性宣教的作用与使命:

具有多层面的意义,既体现了属灵的平等地位,也展现了实际事奉中的多元角色。

属灵平等与使命基础

在与神的关系中,女性被置于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上,并且在新约中以门徒的身份出现[1]。这种根本的属灵平等为女性参与宣教奠定了神学基础。圣经并未限制女性分享福音,宣教的劝勉针对所有跟随耶稣基督的人[2]。

多元的事奉角色

女性在圣经中担当了各种领导角色:作为以色列敬拜中的领唱者、女先知、女执事,以及使徒的资助者[1]。保罗书信及使徒行传中记载了作教会领袖的女性,以及婦女參與宣教工作[3],这表明女性在早期教会中的事奉范围相当广泛。

宣教事奉的具体形式

圣经描述女性在宣教工作中担任多种关键角色,包括教导其他女性、投身祷告生活,以及运用圣灵的恩赐和果子[2]。这些角色虽然与某些教会领导职位有所区别,但在宣教的实际工作中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
使命的整体性

宣教源自主的大使命,是教会重要的事奉,跟文化的关系也密切,因为福音進到每個群體皆具轉化作用,最終更要改變人的生命[4]。女性宣教正是这一转化使命的重要参与者,她们通过多种形式的事奉,将福音的改造大能传递到各个社群与文化中。

[1] Isaac Blois, 〈Women〉, 於 莱克姆神学词汇精选 Lexham Theological Wordbook, Lexham Bible Reference Series (US: 载道出版社 (Zaidao Press), 不详).
[2] Got Questions Ministries, Got Questions? Bible Questions Answered (Bellingham, WA: Logos Bible Software, 2002–2013).
[3] 李日堂, 系統神學︰基督論, 编 郭文池, 鮑會園牧師神學叢書出版基金 (香港: 宣道出版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文字部, 2016), 226–227。
[4] 李日堂, 系統神學︰教會論, 编 郭文池, 鮑會園牧師神學叢書出版基金 (香港: 宣道出版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文字部, 2012), 265。

圣经历史中涌现出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宣教人物,她们突破了时代的限制,为宣教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。

早期教会与宗教改革时期

李添爱(Florence Li Tim-Oi)是中国圣公会的神父,也是第一位在圣公会按立的女性[1],她的事迹标志着女性在正式教职中的突破。

19世纪的传教先驱

洛蒂·穆恩是美国美南浸信会传教士,到中国宣教,她获得雅宝女子学院的古典文学硕士,其传教工作以传福音为中心[2]。玛丽·斯莱瑟是苏格兰长老会传教士,在西非尼日利亚宣教[2]。这两位女性宣教士在远东和非洲开创了女性宣教的新局面。

美国宗派中的先驱

哈里特·利弗莫尔是美国公理会巡回传教士,是19世纪美国最著名的女传教士之一,被邀请在1827年在国会讲道[1]。阿迪·伊莉莎白·大卫斯是美国浸信会牧师,第一位由美南浸信会按立的女性[1]。

运动的推动力量

衛斯理聖潔運動產生了許多女傳教士,並宣導女性的公開事工[3],这一运动为女性宣教提供了神学与制度的支持。差会招募单身妇女和年轻人开始外国宣教,目的是令个人归信,并在未得之民中建立教会[1]。

这些女性宣教士不仅突破了性别的限制,更重要的是她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女性在宣教中的能力与使命,为后世女性参与事奉树立了榜样。

[1] Jessica Parks, 〈许多新教宗派都确立了女性的圣职制度〉, 於 教会历史主题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[2] Jessica Parks, 〈动员传教士以接触未得之民〉, 於 教会历史主题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
[3] Jessica Parks, 〈許多新教宗派都確立了女性的聖職制度〉, 於 教會歷史主題, 编 Zachariah Carter (Bellingham, WA: Faithlife, 2022).